簡要描述:CEF 0.6/1kV 船用電力電纜 該船用電力電纜以絕緣來分有乙丙橡皮、硅橡皮、天然橡皮、聚氯乙烯和交聯(lián)聚乙烯等;從護套來分有氯丁橡皮、氯黃化聚乙烯和氯聚乙烯等;鎧裝結構采用柔軟性較好的裸銅絲編織鎧裝和裸鋼絲編織鎧裝二種。
產品型號:
所屬分類:CEF CEFR船用電纜
更新時間:2024-02-25
CEF 0.6/1kV 船用電力電纜
該船用電力電纜以絕緣來分有乙丙橡皮、硅橡皮、天然橡皮、聚氯乙烯和交聯(lián)聚乙烯等;從護套來分有氯丁橡皮、氯黃化聚乙烯和氯聚乙烯等;鎧裝結構采用柔軟性較好的裸銅絲編織鎧裝和裸鋼絲編織鎧裝二種。
該船用電纜用途及敷設條件:
(1) 在河海船舶及水上浮動建筑物中動力、照明和控制電纜用。工作電壓為交流500V或直流1000V及以下
(2) 軟結構電纜供連接移動電器設備用,其余均固定敷設用
(3) 鋼絲編織的電纜用于易受外力損傷的場所。銅絲編織的電纜用于防干擾的場所
(4) 所有電纜均可用于要求不延然的場所
該船用電力電纜
用處:本產物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CEFR電纜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修建物傳輸電能用。
執(zhí)行尺度:GB9331.2-88
利用特性:電纜恒久允許工作溫度為85℃,額外電壓Uo/U 為0.6/1KV。敷設時電纜**小彎曲半徑如下:金屬屏蔽鎧裝型為電纜外徑的6倍。非鎧裝型,外徑小于等于25mm時為電纜外徑的4倍,大于25mm為電纜外徑的6倍。
技能要求
1、應能經受單程30000次曲線實驗。
2、電纜應能經受交流電壓3500V或直流8400V,5min不擊穿。
3、電纜線芯結構,絕緣電阻,絕緣和護套厚度及分量應符合GB9331.2-88的規(guī)定 。
六、交貨要求
1、電纜交貨長度三芯及以下和導體截面不大于2.5平方,應不小于150米,其他電纜100米。
2、允許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,但其數量應不超過交貨長度的10%。
4、長度誤差應不超過+-0.5%。
3、根據雙方協(xié)議允許任何長度電纜交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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